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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类水分的测定GB13025.3-91 食盐水分测定仪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制 盐 工 业 通 用试 验 方 法
GB/T 13025.3-91
      水 分 的 测 定
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
    本标准规定了制盐工业中工业盐、食用盐和氯化钾试样中水分的测定方法。
    本标准适用于制盐工业中工业盐、食用盐(海盐、湖盐、矿盐、精制盐)、氯化钾试样中水分含量的测定。
2 烘失重法(140℃干澡)
2.1 原理
    试样于140士2℃干燥至恒重,计算减量。
2.2 仪器、设备
    a. 电烘箱:能调节称量瓶底部达到140士2"C,
    b· 低型称量瓶,60 mm X30 mm,
2.3试验程序
    称取10g粉碎至2 mm以下均匀样品,称准至0. 001 g,置于已在140士2 *C恒重的称量瓶中,斜开称量瓶盖放入电烘箱内的搪瓷盘里,升温至140℃干燥2 h,盖上称量瓶盖,取出,移入干燥器中,冷却至室温称重,以后每次干燥 1h称重,直至两次称重之差不超过0.000 5 g视为恒重。
      注:第1次称f后平面摇动称量瓶内试样,击碎样品表层结块,混匀样品。
2.4结果的表示和计算
140℃时水分含量按式((1)计算
水分(%)=(G1-G2)/W×100

式中:G1-干燥前样品加称量瓶质量,g

G2-干操后样品加称量瓶质量,g;
w- 称取样品质量,g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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